6月12日,晋荣东教授前往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作学术报告,题为“推类与中国古代对推理机制的理解”。这是哲学所2012年邀请系列学术报告的第五场。报告会由副所长何锡蓉研究员主持,周山研究员作点评人。
在报告中,晋荣东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这一论题的背景。近10年来,如何把握推类的地位与本质逐渐成为中国逻辑史研究的热点之一。关于推类的地位,学者们普遍认为,推类是中国古代逻辑的主导推理类型或中国古代使用的主导推理模式,推类研究或者说推类逻辑是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逻辑类型,代表着中国古代逻辑不同于古希腊逻辑的个性所在。关于推类的本质,一种观点认为“推类”泛指推理,外延涵盖通常所谓的演绎、归纳、类比等;另一种更具主导地位的观点则认为“推类”指一种特定类型的推理即类比推理,“中国古代的推类是并且只能是类比”。
在此基础上,晋荣东教授就这些观点及其论证的所见与所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进而对中国古代有关推类论述的文本进行了重新解读,并结合对中国古代推类实例的具体,分析提出了他自己对于推类的本质与地位的新理解:
第一,“推类”的所指不是某种特定的推理类型(如类比推理),而是中国古代对于推理本身的称呼。
第二,中国古代的推类论述是对推理机制的理解。关于推理机制,有两个基本的问题:第一,从前提如何推出结论?这与从前提过渡到结论的一般程序有关;第二,为什么可以从前提推出结论?这又关乎那个允许从前提过渡到结论的担保。
第三,对推理机制的独特理解使得以推类研究为核心的中国古代逻辑具有不同于古希腊逻辑的个性。
第四,推类论述所揭示的推理机制对中国文化的认知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点评和讨论环节,周山研究员对晋荣东教授的学术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和精彩点评,陈常燊、张锦枝、张朋、何锡蓉、张志宏等研究人员与晋荣东教授进行了交流讨论。
报告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