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晋荣东教授主持的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先秦推类研究:以当代论证理论为视角”在闵行学术沙龙进行了学术沙龙。
在报告中,晋荣东教授首先针对《墨辩》的“三物”论说——“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者也”提出问题:如果说“辞”相当于主张/结论、“故”相当于理由/前提,那么“类/理”在推理论证中的功能又该如何理解?然后援引Stephen Toulmin的六因素论证模型(the Toulmin Model)对包括《墨辩》相关论述在内的先秦推类理论进行了诠释,着重分析了Toulmin所说的warrant的含义、功能及其对于准确把握“类/理”的逻辑功能所具有的启发意义。
在随后的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围绕Toulmin的论证理论、warrant的表现形式、warrant与data的区分、warrant与Charles Sanders Peirce所说的推理的引导原则(leading principle)之间的关系等,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