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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推理、论证与逻辑”学术研讨会在华东师大举行

发布日期: 2019-06-14   浏览次数 144
 

 

2019518日至19日,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和上海市逻辑学学会共同主办的“推理、论证与逻辑”学术研讨会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举行,来自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延安大学、中原工学院、贵阳学院等高校的近40位学者参加,其中15位学者分别报告了相关论文。此次会议的举办适逢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冯棉光荣退休之际,研讨会的前半段特意为冯棉教授举办了一场荣休仪式。

浙江大学黄华新教授以“隐喻的符号分析与逻辑表征”为题作了报告。他指出:隐喻是东西方文化中非常普遍的语言现象和思维机制,它可以帮助我们由熟悉、已知、具体的对象领域进入到陌生、未知和抽象的对象领域。可以说,对隐喻认知价值的重新审视,构成了当代认知科学的重要发现之一。报告重点阐述了借用美国符号学家皮尔士和当代认知语言学家莱可夫等人的思想资源推进国内关于隐喻的逻辑研究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

中山大学鞠实儿教授的报告围绕“广义论证理论源流”展开。他认为,论证是不同文化社会背景的社会成员消除他们之间意见分歧的社会活动。西方现有论证理论是关于一类特殊文化与语境中的论证的理论,它所采用的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难以恰当地描述包括西方非主流文化在内地不同文化中地论证获得。由此,他试图从经验方法层面进一步发展论证理论,提出了一种广义论证理论,主要涉及广义论证概念、论证的功能结构理论、基于本土文化的自下而上研究方法、论证的局部合理性理论和多元文化融合理论。

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的报告以“子结构逻辑视域下的语义悖论研究”为题。他认为,子结构解悖路径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对说谎者悖论、寇里-吉奇悖论和有效性寇里悖论等语义悖论给出“统一解法”的新颖路径,其特点是将解悖焦点转移到悖论推导中的结构规则之修正。尽管该路径上的非收缩、非传递以及非自反三大类具体方案都存在一些待解决问题,但已显示出相对于修正联结词规则的传统解悖路径的比较优势。

华东师范大学晋荣东教授的报告以“句子观念与推理担保机制的形式刻画”为题。他指出,逻辑对推理担保机制的刻画可以采取不同的进路,既可以采用形式的进路,也可以采用实质的进路。中国古代没有形成明确的句子观念,以至于缺乏对推理担保机制的形式刻画,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没有对推理担保机制的揭示。作为一种对推理的规范性研究,中国古代的推类论述代表着一种不同于西方逻辑的对于推理担保机制的理解。

贵阳学院盛作国副教授以“‘副数’与‘副类’审视——基于论证的视角”做了报告。他提出,因彼此数目相副而缘此求彼的推论方法可称为“副数”,与“副数”相应的论证可称为“副数”论证;因彼此类别相同而缘此求彼的推论方法可称为“副类”,与“副类”相应的论证可称为“副类”论证。“副数”论证不是一种好的论证,它应该被归入“不相干谬误”之列;“副类”论证虽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但要避免滥用,防止出现不相干谬误。

中山大学谢耘副教授的报告以“当代论证理论论域中的逻辑与论证”为题,主要围绕“逻辑学是否等于论证的规范性研究”“逻辑学是何种意义上的论证研究”以及“逻辑学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关联于论证研究”等三个问题及其解答展开。他最后指出,逻辑与论证的关联具有悠久的理论传统,但这一关联却并不具有被预设的那种显明性,尤其是结合非形式逻辑与当代论证理论的发展来看时,这一关联更是带来了诸多的复杂理论问题,也由之影响到逻辑学自身的学科理解和界定。

华南师范大学胡扬博士以“无过错争论中的语境依赖”为题做了报告。通过解析相对主义者对索引词语境论者的批评,他首先指出了当代文献中的语境论研究何以面临着对主义者所指出的那些困境。他主张,无过错争论的对象既不只是所争论语句的命题内容,也不是基于通用预设的某种东西,更不是某种共有的认知标准。我们应该把命题的内容与命题的效力区分开来。当双方围绕某一观点(如某人是好笑的)开展争论时,就命题内容而言各方都是无过错的,但是,就“好笑”这一表达法的效力而言,他们之间却存在分歧。

中国人民大学余俊伟教授的报告以“逻辑与说理”为题。他指出,相比论证,说理的视角更广,考虑的范围更大。从推理到论证再到说理,其内涵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接近逻各斯之本义。说理更一般地考察学科理论中追求真理时所做的论证的一般特征,揭示人类理性活动更为一般的理。逻辑学研究要区别理的层次。以现代逻辑形式化方法为例,理的一个层次体现在形式建模本身要符合现代数学模型的诸多要求与标准,另一个层次是所建模型本身的合理性。而在逻辑学科之外,也有其他层次的“理”。

华东师范大学贾国恒副教授的报告以“卡罗尔疑难析解”为题。他认为:对于卡罗尔疑难,我们只有弄清问题,才能解决问题。然而,以往方案都未弄清卡罗尔疑难的实质,更谈不上真正解决它。所谓卡罗尔疑难,实质上是指通过把推理规则有效作为一种预设加入前提而导致推理无穷后退,并借此来追问推理规则何以有效的一个问题。为此,他提出了形式与内容二分方案试图彻底解决卡罗尔疑难:一方面,这种方案预设推理规则是有效的,另一方面它要求推理规则不应当被作为前提而加入推理当中。

上海电机学院张文琴博士以“反事实推理”中心做了报告。她在报告中,首先对反事实条件句进行说明,对反事实句的研究路径进行梳理;接着,按照刘易斯给出的可比较的相似性的语义框架,分析谬误推理形式中的反事实句赋值情况,并通过分析视角的转换,从基于预设的共生理论角度加以对反例重构,对反例的成立与否加以辨析。她认为,刘易斯将反事实条件句理解为基于世界相似性的可变的严格条件句,这体现了语境敏感特征,有助于我们说明反事实句本身的含混性。

延安大学蔡广超副教授的报告以“佩雷尔曼新修辞学视域下论证概念研究”为题。他指出,长期以来,逻辑学家以“前提-结论”为研究论证的基本范式,但是,这种范式忽略了对论证过程和语用方面的考虑,也忽略对论证活动的具体内容以及主体因素考虑。与传统论证概念侧重从语形视角来把握论证的本质不同,佩雷尔曼从语用视角来理解论证,把论证当作是“论证者用来促进或强化听众对论题遵从强度”的技术或手段。

中原工学院胡光远副教授以“论证还是推理——从形式与经验的维度看”为题作报告。他认为,逻辑蕴涵应当作为区分“推理”与“论证”这两个概念的起点。推理是一种形式有效的、满足某些条件的逻辑蕴涵。我们不仅可以对蕴涵进行形式刻画,也可以对推理满足的条件进行形式刻画。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将推理理解为形式推理。与此相比,论证不仅会用到形式推理,还要使用经验层面上的非形式推理。

华东师范大学张留华教授以“逻辑翻译及其他”为题谈到了由自然语言(如常用句子)到逻辑系统的翻译问题及其相关争议。他指出,当我们说逻辑是思维的工具时,其中一种意思可以是:逻辑是帮助我们刻画和评估论证的模型。如果以此作为现代逻辑功能的一个假说,我们在逻辑教学和哲学分析中所遇到的“不知如何翻译”以及“翻译多样化”的情况将很容易得以解释:有些时候,不知如何建模;有些时候,所建模型也会有多种。不过,一旦接受此种假说,或将使得我们承认:只有适用或不适用特定目的的逻辑,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

山东大学梁飞博士的报告以“论逻辑后承关系:从证明论的角度看”为题。他指出,关于如何精确定义“逻辑后承”概念,一般来说有模型论进路与证明论进路两大流派。二者的相同点在于他们均认为论证的有效性是一种形式有效性,然而二者对逻辑后承的定义并不相同。从证明论上看,“逻辑后承关系”是矢列集与矢列集之间的关系。相同语言的逻辑联结词的规则总是相同的,因此即使是不同的逻辑,逻辑常项意义相同,而不同的逻辑之间的不同其实在于承诺了不同矢列集之间“推出关系”的不同。

华东政法大学周君博士的报告聚焦于“普赖尔时态逻辑关涉的四个等级”。他指出,普赖尔在对时间的A系列概念和B系列概念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引入了“时态逻辑关涉的四个等级”。只要我们接受相关的假定,这四个等级就能从纯一阶早于晚于关系逻辑逐步转换为纯时态逻辑。其中,第二等级是一个“中间”逻辑。第三等级包含必然算子,不是纯时态逻辑。第四等级通过对时间结构作假定,给出了L的时态逻辑定义,是纯时态逻辑。

本次研讨会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联合上海逻辑学界继2017年、2018年之后第三次就当前逻辑哲学前沿话题开展研讨交流。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上海市逻辑学会会长冯棉在研讨会的总结致辞中指出:这次研讨会聚焦推理、论证和逻辑的相关热议话题开展了深入研讨,很多报告非常出彩,达到了思想碰撞、相互启发的学术研讨目的。(张留华 撰稿;郭美玲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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